[实用新型]食物烤涮蒸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216642.9 | 申请日: | 1995-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2230556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7-10 |
发明(设计)人: | 林明通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明通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章社杲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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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物 烤涮蒸 装置 | ||
1.一种食物烤涮蒸装置,是由机架及装设于该机架的瓦斯式或电热式加热装置所构成,该加热装置具有热能源及将该热能源转换为热能的发热体,
其特征在于:该加热装置的发热体是呈面型且沿纵向延伸,使其加热面可围成纵向延伸而上下端为敞开状的纵向筒形烘烤空间,使发热体的热量可由四周同时均匀导向由上方伸入该烘烤空间的被烘烤物,且该加热装置复包括用以叉取食物伸入上述烘烤空间的叉架。
2.如权利要求1的食物烤涮蒸装置,其特征是该叉架是由:供插取食物伸入加热装置的筒形烘烤空间内进行烘烤的长杆体、设于长杆体后端的把手、及设于把手前方是于长杆体插取食物并伸入烘烤空间时支持长杆体的架板所构成。
3.如权利要求1或2的食物烤涮蒸装置,其特征是该装置包括由数支杆状脚部及设于该等脚部上端的环状支持部所构成的悬支架,供插有食物的上述叉架得以藉其架板支持于环状支持部而进行烘烤。
4.如权利要求1或2的食物烤涮蒸装置,其特征是该装置包括可插置于上述烘烤空间内以保护插入其内的食物不直接受热的长筒形套管。
5.如权利要求1或2的食物烤涮蒸装置,其特征是该装置包括上方敞开式容器供涮蒸食物之用,该容器自底板向上设有可与烘烤空间的上端敞开口连通的通管。
6.如权利要求1的食物烤蒸装置,其特征是该装置在烘烤空间下方设有供承接油脂、食物碎屑及调味料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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