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风味酥锅无效
申请号: | 96116036.5 | 申请日: | 1996-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81208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5-13 |
发明(设计)人: | 马玉国;徐志修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志修 |
主分类号: | A23L1/48 | 分类号: | A23L1/48 |
代理公司: | 淄博市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耿霞 |
地址: | 2552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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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风味 | ||
本发明属于一种风味菜肴,特别涉及一种酥锅产品。
酥锅是一种地方风味菜肴,具有香、甜、酸、鲜、酒香的风味,冷、热食均可。是由海带、肉、鱼、豆腐、白菜等添加糖、醋、酱油、酒等佐料在炉灶上炖煮而成,营养丰富,但酥锅一直是家用小菜,配料各不相同,味道迥异,形不成科学、合理的配置,特另是佐料,添加量难以把握,味道不稳定非酸即甜,海带的腥味难以去除。营养搭配不尽合理,保质期短,只能在冬季食用。它的普遍推广受到一定限制。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集香、甜、酸、鲜、酒香于一体的独特风味,营养丰富的酥锅。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该产品包括主料和佐料,主料包括海带,肉、鱼、豆腐、藕、白菜中的至少二种,佐料包括糖、酱油、醋、酒等,其特征在于佐料中的各组分占主料总重的百分数分别为:糖1.8~2.2%、酱油2.5~3.5%、醋3.5~4.5%、40~50°的酒1.6~2%。
上所述的最佳百分数为:糖2%、酱油3%、醋4%、酒1.8。
佐料中糖、酱油、醋、酒为主体,其中还可以加入葱、姜、盐、花椒、食用明胶等调味品,食用明胶是为了增加产品的凝聚,加入量一般为主料总重的0.5%,葱、姜的量一般分别为2%、1%,花椒、盐适量。该组成的佐料使产品集香、甜、酸鲜、酒香于一体,风味独特宜人,基本去掉了海带、鱼等海产品的的腥味。酒可以用40~50度白酒或料酒,低度酒可相应增加量。糖可用缸糖或白糖,用白糖时,先炒成金黄色,以减轻酥锅的暗褐色,使色、香、味呼应。
主料中海带是必要成份,肉、鱼、豆腐、藕、白菜根据情况选择其中至少二种,它们参加配料时选择的重量份数为:海带15~20、肉15~20、鱼10~15、豆腐15~20、藕10~15、白菜15~30。最佳重量份数为:海带15、肉20、鱼10、豆腐20、藕15、白菜15。当共同有该六种产品时更好,营养全面,主料中可以再配用山珍:杏仁、花生仁、核桃仁、青豆等,山珍加入的重量份数小于5份。
本发明的制作方法:主料、佐料放入一起后在不锈钢夹层锅或电炸锅中小火蒸煮7~8小时即可,产品双层软塑真空包装,再在120度高温下蒸煮30分钟以杀菌、灭菌。
本发明的优点:
营养全面丰富,特别是内有海带,提供了含碘较高的菜肴,集香、甜、酸、鲜、酒香于一体,肥而不腻,色、香、味俱佳给人一种隽永的美感,不但丰富了人们餐桌上的佳肴,而且为旅游方便食品提供了一种新风味。
实施例: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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