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浸渍涂敷器尖头无效
申请号: | 96194452.8 | 申请日: | 1996-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86503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7-01 |
发明(设计)人: | 杰弗里·C·阮 | 申请(专利权)人: | 科乐医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F4/02 | 分类号: | C08F4/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章鸣玉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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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浸渍 涂敷器 尖头 | ||
1.用于涂敷来自涂敷器的可聚或可交联材料的涂敷器尖头,它包含该材料的聚合或交联引发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涂敷器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敷器尖头包含容纳所述引发剂的吸收性或吸附性材料中的至少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涂敷器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尖头与涂敷器连成整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涂敷器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敷器是注射器、软质圆筒、管、吸移管或点眼药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涂敷器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涂敷器尖头包含多个部分,所述部分的至少一个包含所述引发剂。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涂敷器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发剂包含洗涤剂组合物。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涂敷器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发剂含至少一种选自表面活性剂和乳化剂的成分。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涂敷器尖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发剂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类表面活性剂。
9.制备用于涂敷可聚或可交联材料的涂敷器尖头的方法,包括:
将所述材料的聚合或交联引发剂涂敷至涂敷器尖头的至少一部分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可通过在形成所述尖头之前将所述引发剂与用来形成该尖头的材料混合来将所述引发剂涂敷至所述尖头上。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将所述涂敷器尖头浸渍在含所述引发剂的液体介质中或用含所述引发剂的液体介质喷洒所述涂敷器尖头来涂敷所述引发剂。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然后将所述涂敷器尖头干燥,使所述液体介质蒸发或挥发。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含至少一种选自游离基试剂、稳定剂、甲醛清除剂、pH调节剂、增塑剂、粘度调节剂、催化剂和着色剂的成分。
14.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是粘合剂。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是取代的烯烃。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的烯烃是氰基丙烯酸酯。
17.将可聚或可交联材料涂敷至底材上的方法,包括:将所述材料通过包含该材料的聚合或交联引发剂的涂敷器尖头涂敷至所述底材上。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在涂敷过程中与所述引发剂接触,从而引发所述材料聚合或交联。
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发剂与所述材料共溶出。
20.涂敷来自涂敷器的可聚或可交联材料的装置,它包含在固体载体上的该材料的聚合或交联引发剂。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体载体包含部分所述涂敷器。
22.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含容器器体和涂敷器尖头,所述涂敷器尖头包含所述固体载体。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位于所述容器器体中,在涂敷之前与所述尖头不接触。
24.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材料封入容纳在柔性涂敷器内的易碎的小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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