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微压水炉无效
申请号: | 96231805.1 | 申请日: | 1996-05-07 |
公开(公告)号: | CN2261594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9-03 |
发明(设计)人: | 陈仁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仁义 |
主分类号: | F24H1/28 | 分类号: | F24H1/28 |
代理公司: | 东南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之梓,沈廉 |
地址: | 210036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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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压水炉 | ||
1、一种用于采暖、供气的微压水炉,由外壳(3)、内胆组成,在外壳(3)上设有进水口,在内胆上设有由外及内胆内的炉门,在内胆的下部设有炉排(9),其特征在于在外壳(3)上还设有保险管(1),该保险管(1)与由外壳(3)及内胆形成的贮水腔(13),且该管下端低于外壳(3)之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压水炉,其特征在于保险管(1)的上端比外壳(3)之顶部高3.6米~8.5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压水炉,其特征在于保险管(2)的上端比外壳(3)之顶部高4.5米~5.5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压水炉,其特征在于炉门包括上炉门(5)和下炉门(6),在上炉门(5)和下炉门(6)上均设有可关闭的观察窗。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微压水炉,其特征在于内胆由燃烧室(4)、火焰回旋腔(14)及冲天管(2)组成,燃烧室(4)通过主管(8)与火焰回旋腔(14)相通,冲天管(2)设在火焰回旋腔(14)的上部且与火焰回旋腔(14)相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微压水炉,其特征在于外壳(3)的下端部设有吸风口(7)。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微压水炉,其特征在于外壳(3)的下端部设有吸风口(7)。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微压水炉,其特征在于外壳(3)的上设有安全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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