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去污膏无效
申请号: | 97106154.8 | 申请日: | 1997-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215750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5-05 |
发明(设计)人: | 孙洪日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及时雨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D3/60 | 分类号: | C11D3/60;C11D17/0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松亭 |
地址: | 361009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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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去污 | ||
1、一种衣料去污膏,其特征在于包括表面活性剂、碱性助剂、溶剂、固体填料、增稠剂、防腐剂和水,其配方为(以重量计)表面活性剂8-14,碱性助剂15-25,溶剂7-10,固体填料18-22,增稠剂2-5,防腐剂0.5-2,水26-30。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优选配方比例为表面活性剂∶碱性助剂∶溶剂∶固体填料∶增稠剂∶防腐剂∶水为10-12∶18-22∶8-9∶18-20∶3-5∶0.5-1∶28-32。
3、根据权利要求1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表面活性剂是油酸钠或AEO9。
4、根据权利要求1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碱性助剂是硅酸钠。
5、根据权利要求1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溶剂可以是乙二醇丁醚或丙二醇丁醚。
6、根据权利要求1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固体填料为滑石粉或轻质碳酸钙。
7、根据权利要求1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增稠剂是羧甲基纤维素或淀粉。
8、根据权利要求1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同辅助组合物配合使用,其辅助组合物含有水、AEO9和草酸。
9、根据权利要求1和8的去污膏,其特征在于辅助组合物含水、AEO9、草酸的比例(重量比)是75-85∶8-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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