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鞋底无效
申请号: | 97114651.9 | 申请日: | 1997-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205190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20 |
发明(设计)人: | 朴东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朴东弘 |
主分类号: | A43B13/18 | 分类号: | A43B13/1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易咏梅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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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鞋底 | ||
1.在一种具有一中层鞋底和一下层鞋底的鞋底中,上述鞋底包括一位于鞋的预定部分的弹性板,用于使下层鞋底的前端保持一在5°至20°的范围内的倾斜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上述弹性板嵌在下层鞋底的内前端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上述弹性板嵌在中层鞋底的前端中。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上述弹性板有一与其后端相比向上倾斜多达5°至20°的前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上述弹性板包括一种塑性树脂或混以从下述材料组中选出的一种材料的塑性树脂,上述材料组包括:金属颗粒、碳纤维颗粒、玻璃纤维颗粒和玻璃碳纤维颗粒。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弹性板由通过使玻璃纤维颗粒和碳纤维颗粒混合而得到的材料构成。
7.在一种只由一个下层鞋底形成的鞋底中,上述鞋底包括一嵌入下层鞋底的内前端中的弹性板,以使上述下层鞋底的前端保持一在5°至20°范围内的倾斜角。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上述弹性板有一与其后端相比向上倾斜多达5°至20°的前端。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上述弹性板由混以一种从下述材料组中选出的材料的塑性树脂构成,该材料组包括:金属颗粒、碳纤维颗粒、玻璃纤维颗粒和玻璃碳纤维颗粒。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其特征为,弹性板由通过使玻璃纤维颗粒与碳纤维颗粒混合而得到的材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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