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燃烧口含无毒香烟制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7116828.8 | 申请日: | 1997-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76075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18 |
发明(设计)人: | 宋国合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国合 |
主分类号: | A24B13/00 | 分类号: | A24B13/00;A24B15/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许淑芳 |
地址: | 157600 黑龙江省***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无毒 香烟 制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不燃烧的口含香烟代用品,其特征是由含有可溶性淀粉35~45%、烟碱0.08~0.11%、可可粉15~25%、咖啡因0.5~1.2%、中药制剂8~12%及调味剂、成型添加剂的原料组分(重量)加工成的片剂,所述中药制剂主要由甘草粉70~80%(重量)、人参皂甙粉3~5%(重量)、黄芪粉15~25%(重量)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燃烧的口含香烟代用品,其特征是所述原料组分(重量)是:
烟碱 0.08~0.11% 可溶性淀粉 35~45%
可可粉 15~25% 糖粉 8~10%
咖啡因 0.5~1.2% 硬脂酸镁 0.2~0.4%
肉桂香精 0.3~0.4% 香草香精 0.3~0.4%
薄荷油香精 0.2~0.3% 乳糖 8~12%
中药制剂 8~12% 奶粉 8~12%。
3、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燃烧的口含香烟代用品的方法,其工艺步骤顺序如下:
(1)分别将原料粉碎成180目的细粉;
(2)按原料组成比将可溶性淀粉、可可粉、咖啡因、调味剂、烟碱混合均匀;
(3)造粒;
(4)80℃~120℃烘10~12小时,灭菌;
(5)加入中药制剂、搅拌1.5~2.5小时;
(6)第二次造粒,加入硬脂酸镁,并喷施香精;
(7)压片。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宋国合,未经宋国合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7116828.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