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燃烧口含无毒香烟制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7116828.8 | 申请日: | 1997-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76075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18 |
发明(设计)人: | 宋国合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国合 |
主分类号: | A24B13/00 | 分类号: | A24B13/00;A24B15/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许淑芳 |
地址: | 157600 黑龙江省***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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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无毒 香烟 制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香烟代用品,具体为含有烟碱、纯天然中药制剂的不燃烧口服香烟制品及其制法。
吸烟者吸烟的方式大都是通过燃烧口吸来完成的。其实质是烟草燃烧形成烟雾,烟雾通过口腔和呼吸系统进入吸烟者的肌体。烟草本身具有祛风、除湿、行气止痛、开窍醒神、活血消肿、解毒、杀虫、杀菌之功能,是一种具有良好医疗保健作用的中药。因此,吸烟可起到提神醒脑,消除疲劳,消除易于紧张情绪的效果。但是,烟草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种致癌物-焦油。烟草在不完全燃烧时产生的C0会降低吸烟者血液的含氧量,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冠心状动脉硬化,心脏病等。随着卷烟档次的提高,过滤咀香烟得到普及,然而,过滤咀中的细碎纤维会随着烟雾进入肺部,严重影响吸烟者的身体健康。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有300万人死于吸烟。世界卫生组织和许多国家政府虽大力提倡戒烟,但由于吸烟者的肌体养成了对烟草的依赖性,即所谓的烟瘾,因此,戒烟效果甚微。
本发明的目的,提供一种含有烟草中对人体健康有益的有效成分,剔除焦油等有害的物质,并配制以纯天然保健药物和调味剂等添加物的香烟代用品,以代替普通香烟,既能解决吸烟者的“烟瘾”,而又无害无毒;解决了吸烟者想戒烟而又不能戒烟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效果。
本发明的香烟代用品,是利用从烟草中提取的对人体有益的有效成分的烟碱,剔除焦油等对人体物质,配制以中药制剂及调味剂等添加剂加工成的一种不燃烧口含香烟制品。该制品是由含有可溶性淀粉35~45%、烟碱0.08~0.11%、可可粉15~25%、咖啡因0.5~1.2%、中药制剂8~12%及调味剂、成型添加剂的原料组分(重量)加工成的用于含服的片剂。所述中药制剂主要是由甘草粉70~80%(重量)、人参皂甙粉3~5%(重量)、黄芪粉15~25%(重量)组成的粉状制剂。该制品的原料组分(重量)可以是:
烟碱 0.08~0.11% 可溶性淀粉 35~45%
可可粉 15~25% 糖粉 8~10%
咖啡因 0.5~1.2% 硬脂酸镁 0.2~0.4%
肉桂香精 0.3~0.4% 香草香精 0.3~0.4%
薄荷油香精 0.2~0.3% 乳糖 8~12%
中药制剂 8~12% 奶粉 8~12%
上述原料(除中药制剂由中药商店购置的中药材加工配制外)均属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定型可食用的产品,在用量范围内均无毒、无害、无副作用。糖粉指普通食用白糖、香精均为食用香精。
加工本发明的不燃烧、无毒口服香烟含片的具体工艺步骤顺序如下:
(1)分别将各固体原料粉碎成180目细粉;
(2)按配方用量将可溶性淀粉、可可粉、咖啡因、烟碱、调味剂(如糖粉、乳糖、奶粉等)放到混合机进行混合均匀;
(3)将上述混匀原料送入造粒机造粒;
(4)在80℃~120℃烘10~12小时,并灭菌;
(5)在已造粒的原料中加入事先已配制的中药粉状制剂,混合搅拌1.5~2.5小时;
(6)第二次造粒,并同时加入成型剂-硬脂酸镁,混匀,并喷施食用香精;
(7)将混合料进入压片机压片;
(8)经检验筛选,将合格压片封膜,制成成品。
本发明的不燃烧口含香烟制品,由于含有烟草中对人体有益的有效成分烟碱,纯天然中药保健药物,具有类似于或优于烟草香味的特点,并不含有对人体有毒物质(如焦油等),通过吸烟者含服(需要时含服1-2片), 不仅能满足对香烟的需求(过瘾),又可提神醒脑、消除疲劳、减肥等作用,达到与吸烟同样有益效果却无害于健康,适用于火车、轮船、飞机、娱乐、商场、煤矿井下作业等禁烟的公共场所,为广大吸烟者提供一种有利无害的香烟代用品,长期使用又可达到戒烟的目的,不吸烟者用之,有益健康,不产生任何副作用。
实例1
(1)原料:将下列固体原料分别粉碎成180目细粉,并按配比称量
1、烟碱 (含量40%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农药厂产) 40g
2、可溶性淀粉(玉米型 黑龙江省牡丹江维生素C厂产) 22kg
3、可可粉 (食品商店购入) 10kg
4、白糖粉 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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