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肿瘤抗原蛋白质,其基因和肿瘤抗原肽无效
申请号: | 97197098.X | 申请日: | 1997-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1227602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9-01 |
发明(设计)人: | 伊东恭悟;七条茂树;今井康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东恭悟 |
主分类号: | C12N15/12 | 分类号: | C12N15/12;A61K31/70;C12N5/10;C07K14/82;C07K16/3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新华,齐曾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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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肿瘤 抗原 蛋白质 基因 | ||
1.一种DNA,它编码具有序列号1中氨基酸序列的蛋白质,或编码该氨基酸序列中有1个或数个氨基酸残基发生置换、缺失或添加了的变异蛋白质,但该蛋白质及变异蛋白质通过细胞内分解,能产生与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MHC)-Ⅰ类抗原相结合的、在结合状态下能被T细胞所识别的肽片段。
2.序列号2中的碱基序列所组成的DNA或在严格条件下与该DNA进行杂交的DNA变异体,但,该DNA及DNA变异体表达所产生的蛋白质,通过细胞内分解能产生与MHC-Ⅰ类抗原相结合的、在结合状态能被T细胞所识别的肽片段。
3.含有以权利要求1或2中DNA为有效成分的医药。
4.含有权利要求1或2中DNA的表达质粒。
5.用权利要求4的表达质粒转化所形成的转化体。
6.表达权利要求1或2中的DNA所产生的肿瘤抗原蛋白质。
7.由权利要求6的蛋白质的一部分所组成的肽或者是其功能上具有同等特性的衍生物,它是因为与MHC-Ⅰ类抗原结合而被T细胞所识别的肿瘤抗原肽。
8.权利要求7的肿瘤抗原肽或者其功能上具有同等特性的衍生物,它是有序列号1中氨基酸序列的第749位~第757位、第736位~第744位、第785位~第793位、或第690位~第698位氨基酸序列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肽。
9.含有以权利要求6中的肿瘤抗原蛋白质、权利要求7或8中的肿瘤抗原肽或其功能上具有同等特性的衍生物为有效成分的医药。
10.与权利要求6中的肿瘤抗原蛋白质或权利要求7或8中的肿瘤抗原肽特异性结合的抗体。
11.由8个以上碱基所组成的、与具有序列号2中碱基序列所组成的DNA的编码序列或5′非编码序列中DNA片段互补的序列的DNA或与其相应的RNA,或它们的化学修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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