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体挥发器无效
申请号: | 97205314.X | 申请日: | 1997-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304043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13 |
发明(设计)人: | 刘树仁;李春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树仁;李春林 |
主分类号: | F24C15/00 | 分类号: | F24C15/00;F17C7/04 |
代理公司: | 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樊南星 |
地址: | 110045 辽宁省沈阳市***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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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挥发 | ||
1、液体挥发器是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新型节能装置,是由金属管制作,其特征在于设计由连接管(1)、气体控制器(2)、气相管(3)、气相孔(4)、挥发筒(5)和液体控制器(6)构成,有效控制钢瓶内气体的流向和液体的挥发部位,形成压差,促使液体气化。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液体挥发器,其特征在于在顶部设有连接管(1),起连接、固定挥发筒(5)的作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液体挥发器,其特征在于在挥发器的限定部位设有内径为4mm的气相管(3)和孔径为3~3.5mm的气相孔(4),气相管(3)与气相孔(4)的面积之比为4∶3,保证挥发筒(5)内形成一定压差,处于持续鼓泡工作状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液体挥发器,其特征在于在上部设有气体控制器(2)和底部设有液体控制器(6),有效控制气体流向和液体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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