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摄影胶片洗印废水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100847.X | 申请日: | 1998-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375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2-20 |
发明(设计)人: | 高明华;钱汉卿;刘继敏;梁云;冯秀芳;齐红卫;薛金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2F1/463 | 分类号: | C02F1/463;C02F1/72;//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创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桂荣 |
地址: | 10001***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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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摄影 胶片 洗印 废水 处理 方法 | ||
1.一种摄影胶片洗印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次包括如下步骤:
(1)将废水加酸使pH值调节为2~7;
(2)然后进入一个由铁屑与焦碳组成的电化学反应器中进行电化学反应,反应温度10~60℃,反应时间为0.25~24小时;
(3)再进入氧化絮凝反应器,加入氧化剂进行氧化反应,氧化时间为0.25~24小时;
(4)氧化后的废水加碱调节pH值进行絮凝处理,絮化剂为在电化学反应中溶入废水中的离子Fe2+和Fe3+;
(5)经氧化絮凝后排出的上清液的水质达到GB8978-1996规定的污水二级排放标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胶片洗印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化学反应器中,填料铁屑与焦碳的重量比为1∶1~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胶片洗印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氧化剂为NaCl0、CaOCl2、H2O2、中的一种,或它们的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胶片洗印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絮凝处理条件为:温度20~40℃,絮凝时间10~30分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胶片洗印废水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碱为NaOH或Ca(OH)2的水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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