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嫩肉剂、嫩肉制品、嫩肉制品底物及其用途无效
申请号: | 98116918.X | 申请日: | 1998-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1223085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7-21 |
发明(设计)人: | 栾伟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栾伟鹏 |
主分类号: | A23L1/176 | 分类号: | A23L1/176;A23L1/318 |
代理公司: | 攀枝花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魏萍 |
地址: | 61700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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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嫩肉 制品 及其 用途 | ||
1.一种嫩肉剂,其特征在于:它由木瓜蛋白酶,食盐及淀粉构成,其中各组份重量比例范围是:木瓜蛋白酶0.05%-10%,食盐99-75%,淀粉0.95%-15%。
2.一种嫩肉制品,其特征在于:它由木瓜蛋白酶,食盐及淀粉构成,其中各组份重量比例范围是:木瓜蛋白酶0.01%-1.5%,食盐0.99%-13.5%,淀粉99%-85%。
3.一种嫩肉制品底物,其特征在于:它由木瓜蛋白酶,食盐及淀粉构成,其中各组份重量比例范围是:木瓜蛋白酶0.08%-15%,食盐97%-70%,淀粉2.92-15%。
4.权利要求1所述的嫩肉剂可用于肉类加工业的肉产品粗加工工艺。
5.权利要求2所述的嫩肉制品可用于各种肉类的煎、炸、熘、炒等烹饪工艺。
6.权利要求3所述的嫩肉制品底物可用于淀粉生产的深加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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