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髂──股撑开外固定器无效
申请号: | 98235203.4 | 申请日: | 1998-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324977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23 |
发明(设计)人: | 张树桧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树桧 |
主分类号: | A61B17/60 | 分类号: | A61B17/60 |
代理公司: | 河南省专利代理中心 | 代理人: | 张凤姣 |
地址: | 450003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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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撑开 固定器 | ||
1、一种髂-股撑开外固定器,它主要由股骨颈穿钉(12)和体外连接器组成,其特征在于体外连接器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是带有支承杆(2)、关节臼(4)与关节头的连体关节(5),下部分是一直形股骨固定杆(7),上下两部分被一伸缩调接器套装为一体,支承杆(2)上有可穿髂骨穿钉(1)的螺孔(3),下部的直形关节上有可穿股骨穿钉(8)的螺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髂-股撑开外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支承杆(2)为一“T”形横杆,“T”形横杆(2)和下部的直形股骨固定杆(7)上的螺孔内分别穿有尖端为粗螺纹、后段为平螺纹的髂骨穿钉(1)、股骨穿钉(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髂-股撑开外固定器,其特征在于连体关节(5)向前倾斜,可前屈60-65°,后伸10-15°,内收、外展各3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髂-股撑开外固定器,其特征在于伸缩调节器(4)通过两端的内螺纹分别套装连体关节(5)、直形股骨固定杆(7),伸缩调节器(6)可伸缩4-5厘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髂-股撑开外固定器,其特征在于股骨颈穿钉(12)尖端是2.0cm粗螺纹、中段是4cm的光滑杆、后段是平螺纹带螺帽,钉的后段外围带一厚度为1.5mm的套管(11)。
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髂-股撑开外固定器,其特征在于髂骨穿钉(1)、股骨穿钉(8)各为两个,尖端粗螺纹为3-4cm、中段为2-3cm光滑杆,后段为带有螺帽的平螺纹,髂骨穿钉(1)尖端螺纹与光滑杆之间有一增粗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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