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治慢性传染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809784.2 | 申请日: | 1998-08-20 |
公开(公告)号: | CN1272793A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08 |
发明(设计)人: | 李荣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荣丰 |
主分类号: | A61K39/012 | 分类号: | A61K39/012;A61K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文青 |
地址: | 加拿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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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治 慢性 传染 方法 | ||
1.一种保护动物抵抗慢性病的方法,所述疾病由经历一个以上生命周期的传染性生物引起,所述方法包括:
a)给予动物含有足量传染性生物的疫苗以在动物体内产生免疫应答;
b)在相当于该传染性生物约一个生命周期的时间内不让动物接触抗该传染性生物的有效化疗剂;和
c)然后在相当于该传染性生物至少一个生命周期的时间内给予动物抗该传染性生物的有效化疗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的动物选自家禽或猪。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比该传染性生物一个生命周期多约2至5天的时间内不让动物接触抗该传染性生物的化疗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相当于传染性生物1.5至2.5个生命周期的时间内给予动物抗该传染性生物的化疗剂。
5.一种保护家禽抵抗球虫病的方法,它包括:
a)给予家禽含有至少一种艾美虫足量活卵囊的疫苗以在家禽体内产生免疫应答;
b)在相当于艾美虫约一个生命周期的时间内不让家禽接触有效的抗球虫化疗剂;和
c)然后在相当于艾美虫至少一个生命周期的时间内给予家禽有效的抗球虫化疗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比艾美虫一个生命周期多约2至5天的时间内不让家禽接触化疗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相当于约1.5至2.5个艾美虫生命周期的时间内给予家禽化疗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约10天内不让家禽接触化疗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给予家禽10至14天的化疗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的化疗剂选自莫能菌素、甲基盐霉素、拉沙里菌素、semduramicin、盐霉素、莱特洛霉素、尼日利亚菌素、灰争菌素、猎神霉素、lenoremycin、lonomycin、抗菌素X206、albroxin、septamycin、抗菌素A204、ethromycin、isolasalocid、抗菌素A23187、maduramicin、安普罗铵、地克珠利、氯吡多、地考喹酯、nicarbazin、罗贝胍、卤夫酮和zoalene。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的化疗剂选自莫能菌素、甲基盐霉素、拉沙里菌素和盐霉素。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的艾美虫选自Eimeria tenella,Eimerianecatrix,Eimeria acervulina,Eimeria maxima,Eimeria brunetti,Eimeria proecox或Eimeria mi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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