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鲜竹汁系列饮料无效
申请号: | 99106031.8 | 申请日: | 1999-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214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2-20 |
发明(设计)人: | 锡玉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锡玉平 |
主分类号: | A23L2/04 | 分类号: | A23L2/04;A23L2/54 |
代理公司: | 三高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凤英 |
地址: | 10008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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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鲜竹汁 系列 饮料 | ||
1、鲜竹汁系列饮料,其特征在于它是以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和方法制成的:
竹龄小于二年的鲜竹100份 饮用水200-300份
稀释水2000-3000份 食糖100-150份 薄荷提取液4-5份
将上述配比的鲜竹为原料截成40-50mm竹段,加入饮用水在常温条件下浸泡1-2小时后,用蒸汽蒸煮15-20小时后,过滤除去竹渣,收集滤液为鲜竹原汁,再将原汁加入稀释水稀释后,加食糖和由1份薄荷与5份水进行煮制2小时后挤榨的薄荷提取液混合均匀即制成鲜竹汁清凉型饮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鲜竹原汁稀释后加食糖,可再加入由1份大枣和3份水进行煮制3小时过滤,去渣的大枣提取液4-5份,即制成鲜竹汁大枣型饮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鲜竹原汁稀释后加食糖,可再加入由1份芦根与3份水进行煮制3小时后挤榨的芦根提取液4-5份,即制成鲜竹汁芦根型饮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鲜竹原汁稀释后加食糖,可再加入苏打5-10份,即制成鲜竹汁汽水型饮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鲜竹原汁稀释后加食糖,可再加入紫茄5-10份,即制成鲜竹汁紫茄型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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