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旋流对撞干燥机无效
申请号: | 99205373.0 | 申请日: | 1999-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2388577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7-19 |
发明(设计)人: | 李业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26B3/24 | 分类号: | F26B3/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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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干燥机 | ||
1.一种旋流对撞干燥机,其主要包括有旋流闪蒸干燥器、气流对撞干燥机、旋风分离器、喂料装置和风机。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一级采用旋流闪蒸干燥,二级采用气流对撞干燥,二级干燥后的尾气全部回到一级的旋流闪蒸干燥器重新利用。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旋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旋流闪蒸干燥器的排气口与旋风分离器连接,旋风分离器的排料口通过关风器与二级气流对撞干燥机的进气管相联。
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物料通过风机加速后,进入一个V型加速管,形成两股携带物料的高速气流,分别进入对撞室的上下两端。
5.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对撞室为垂直布置,气流携带物料经加速管加速后从上下两端喷入对撞室。
6.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进入对撞器的两股气流都携带物料。
7.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两股气流具有相同的速度,气流速度的最佳值为20-30m/s。
8.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对撞室为两边带锥角的圆柱形,气流从圆锥顶角处的喷嘴中喷出在对撞室内相向撞击。
9.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流对撞干燥机,其特征在于:气流对撞干燥机除与旋流闪蒸干燥器组合外,也可以与气流干燥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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