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应力消除机构之线缆组合无效
申请号: | 99227613.6 | 申请日: | 1999-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379935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5-24 |
发明(设计)人: | 刘耀军;卜国刚;马峥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13/58 | 分类号: | H01R13/5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316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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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应力 消除 机构 线缆 组合 | ||
1.一种具有应力消除机构的线缆组合,其包括线缆、线缆末端连接器及应力消除机构,其中线缆及线缆末端连接器是互相电性导接以与对接电子装置构成电性连接并传输电讯,而应力消除机构经由射出成型而包覆于线缆外侧靠近线缆末端连接器的位置,包括与线缆末端连接器相固接的连接部及应力消除部,该应力消除部包括若干垂直于线缆轴线方向且相互平行设置的墙部,垂直各墙部延伸并设置于线缆两侧的翼部,以及设置于应力消除部最前端与连接器及末端连接器分别相接触的端部,其特征在于:该翼部与线缆相接合部位的横剖向厚度是小于线缆横截面任一径长方向的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应力消除机构的线缆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翼部横剖向厚度自其与线缆相接的部位向末边缘逐渐增大,而使其横截面略呈梯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应力消除机构的线缆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是自应力消除部的端部垂直延伸出一定长度的板状构造,其上开设有至少一个定位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应力消除机构的线缆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设置于线缆末端连接器内部,并借由末端连接器内部的定位销与连接部的定位孔相配合以使该应力消除机构组固定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应力消除机构的线缆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应力消除机构的端部配合连接部而固接于末端连接器的侧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应力消除机构的线缆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应力消除机构与线缆接合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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