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皮革蓝湿皮及其下脚料的常温原位脱铬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16916.6 | 申请日: | 2007-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0902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23 |
发明(设计)人: | 付丽红;齐永钦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轻工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C14C3/32 | 分类号: | C14C3/32 |
代理公司: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德山 |
地址: | 2501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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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皮革蓝湿皮及其下脚料的原位脱铬方法,包括采用有机酸、有机酸盐在常温水溶液中分步联合脱铬,先用1-40%的有机酸处理,后用1-40%的有机酸盐脱铬,其特点是保持了胶原纤维的原有结构,脱铬率高达99.6%,工艺操作简单、处理过程中不产生有毒的六价铬。本发明方法可根据目标产品的要求选择原料,采用适当的有机酸及其有机酸盐,通过不同的后处理,可得到不同形态的胶原产品,尤其可以制备高附加值的丝状皮革纤维。此法还可用于铬鞣革表面过鞣时的退鞣处理,具有处理条件温和,得到的蓝湿皮粒纹清晰、粒面细腻的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皮革 蓝湿皮 及其 下脚料 常温 原位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皮革蓝湿皮或皮革蓝湿皮下脚料的常温原位脱铬方法,步骤如下:(1)将有机酸加入水中,搅拌均匀,再加入到皮革蓝湿皮或下脚料中,室温下反应2h-6天,间歇搅拌,排液;其中,水的用量为绝干料重的5-30倍,有机酸的用量为绝干料重的1-40%;(2)对步骤(1)处理过的皮革蓝湿皮或下脚料在常温下水洗2-5次,每次10min-30min;后加水浸泡1-24h,加水量为绝干料重的5-30倍,排液;(3)在步骤(2)浸泡后的皮革蓝湿皮或下脚料中加入水,再加入有机酸盐,搅拌均匀,室温下反应2h-6天,排液;水的用量为绝干料重的5-30倍,有机酸盐的用量为绝干料重的1-40%;(4)对步骤(3)处理过的皮革蓝湿皮或下脚料在常温下水洗2-5次,每次10min-30min;步骤(4)水洗后的皮革蓝湿皮,可直接用于皮革正常生产中,步骤(4)水洗后的皮革蓝湿皮下脚料继续以下步骤:(5)对步骤(4)水洗后的皮革蓝湿皮下脚料,加水浸泡6-24h,加水量为绝干料重的5-30倍,排液后再水洗2-5次,每次10min-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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