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折复位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4556.3 | 申请日: | 2008-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90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吴春生;李增利;吴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春生 |
主分类号: | A61B17/56 | 分类号: | A61B17/56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淑敏;徐瑞丰 |
地址: | 050051河北省石家庄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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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骨折复位器,属于外科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用于提供一种骨折复位器,其在闭合的情况下对患肢进行牵引并用推顶针进行推顶、撬拨、复位、临时固定,在微创情况下即可植入内固定器,出血少,手术时间短,愈合快。导杆一侧为齿条,导杆上装有两个滑架,每个滑架上均装有与齿条相啮合的齿轮,固定有一牵引杆和齿轮的单向转动限位机构,齿轮轴一端设旋动手柄或设六角头,牵引杆上装有夹持机构,两个滑架间的导杆上装有二至六根固定杆,固定杆与导杆间设相互位置可调机构,固定杆上装有固定克氏钢针或推顶针的夹持机构。只需在患部用钻头打入克氏针置入孔即可,故在微创情况下便可置入内固定器,对患者损伤小,骨折愈合率高,手术时间短,手术费用低。 | ||
搜索关键词: | 骨折 复位 | ||
【主权项】:
1.一种骨折复位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导杆[18],导杆[18]一侧为齿条[16],导杆[18]上装有两个滑架[15],每个滑架[15]上均装有与齿条[16]相啮合的齿轮[3],固定有一牵引杆[21]和齿轮[3]的单向转动限位机构,齿轮轴[4]一端设旋动手柄或设六角头[5],牵引杆[21]上装有第四夹持机构[20],两个滑架[15]间的导杆[18]上装有二至六根固定杆[11],固定杆[11]与导杆[18]间设相互位置可调机构,固定杆[11]上装有固定克氏钢针[8]的第二夹持机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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