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擦式直线传动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36139.1 | 申请日: | 2008-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965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8 |
发明(设计)人: | 易飚;王伟麟 | 申请(专利权)人: | 易飚;王伟麟 |
主分类号: | F16H19/02 | 分类号: | F16H19/02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明渡 |
地址: | 21510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摩擦式直线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由移动座(1)、旋转光轴(2)以及至少一摩擦轮(3)组成,移动座(1)内至少设有一对前后相对的支承板(4),所述旋转光轴(2)轴身沿前后方向贯穿移动座(1)的支承板设置;所述移动座(1)内旋转光轴(2)的周旁设有至少一摩擦轮(3),该摩擦轮(3)转轴的两端转动支承在所述一对支承板(4)间,摩擦轮(3)的外周与旋转光轴(2)相抵接触,并且,摩擦轮(3)的轴线与旋转光轴(2)的轴线在空间上斜交,斜交夹角大于0°,且小于90°。本实用新型加工工艺简单,容易制造,可用于对物料等进行远距离输送。 | ||
搜索关键词: | 摩擦 直线 传动 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摩擦式直线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由移动座(1)、旋转光轴(2)以及至少一摩擦轮(3)组成,移动座(1)内至少设有一对前后相对的支承板(4),所述旋转光轴(2)轴身沿前后方向贯穿移动座(1)的支承板设置;所述移动座(1)内旋转光轴(2)的周旁设有至少一摩擦轮(3),该摩擦轮(3)转轴的两端转动支承在所述一对支承板(4)间,摩擦轮(3)的外周与旋转光轴(2)相抵接触,并且,摩擦轮(3)的轴线与旋转光轴(2)的轴线在空间上斜交,斜交夹角大于0°,且小于90°。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易飚;王伟麟,未经易飚;王伟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820036139.1/,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燃气表机芯内置传动机构
- 下一篇:航模直升机传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