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挖掘机行走控制的装置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237231.3 | 申请日: | 2009-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518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张琨;陈明;李靖;蔡文远;王可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F9/20 | 分类号: | E02F9/2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陈小莲;王凤桐 |
地址: | 102206***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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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挖掘机行走控制的装置,该装置包括:角度判断装置,用于判断转台的回转角度所处的范围并输出判断结果;传感器,用于感测操作杆或踏板的状态;以及控制器,与所述角度判断装置和所述传感器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判断结果以及所述操作杆或踏板的状态,并根据所述回转角度所处的范围和所述操作杆或踏板的状态,控制挖掘机的驱动系统以驱动挖掘机前进或后退。本发明提供的挖掘机行走控制的装置能够使驾驶员控制操作杆或踏板前进、后退的动作和挖掘机相对于驾驶员的行走方向一致,提高了操作的舒适性。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挖掘机 行走 控制 装置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挖掘机行走控制的装置,该装置包括:角度判断装置,用于判断转台的回转角度所处的范围并输出判断结果;传感器,用于感测操作杆或踏板的状态;以及控制器,与所述角度判断装置和所述传感器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判断结果以及所述操作杆或踏板的状态,并且当所述角度判断装置判断所述回转角度处于大于‑90°且小于90°的范围中时,如果所述操作杆或踏板处于前进状态,则所述控制器控制挖掘机的驱动系统以驱动所述挖掘机前进,如果所述操作杆或踏板处于后退状态,则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挖掘机的驱动系统以驱动所述挖掘机后退;当所述角度判断装置判断所述回转角度处于大于等于90°且小于等于270°的范围中时,如果所述操作杆或踏板处于前进状态,则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挖掘机的驱动系统以驱动所述挖掘机后退,如果所述操作杆或踏板处于后退状态,则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挖掘机的驱动系统以驱动所述挖掘机前进;其中,所述转台未旋转时驾驶员所面向的方向为所述挖掘机的初始方向,所述回转角度为所述转台相对于所述初始方向顺时针旋转的角度,所述挖掘机前进的方向与所述初始方向相同,所述挖掘机后退的方向与所述初始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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