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态碳五气化装置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20232776.0 申请日: 2009-09-10
公开(公告)号: CN201502867U 公开(公告)日: 2010-06-09
发明(设计)人: 何小华 申请(专利权)人: 何小华
主分类号: F17C7/04 分类号: F17C7/04;F17C13/02;F17C13/04
代理公司: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代理人: 朱伟军
地址: 215500 江苏省*** 国省代码: 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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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液态碳五气化装置,用于大/小气量提供燃烧气的场所。包括一小车,小车的下部设有分隔板,分隔板的上部构为加热介质腔、下部构为产气机构腔;一罐体,安置在小车上且底部探入到加热介质腔中,在罐体的罐腔的长度方向的下部设置有微孔板,微孔板与罐腔底部的内壁间构成气室,在罐体的一端构成第一可燃气腔、另端构成第二可燃气腔;一产气机构,设在产气机构腔中且与气室相通;一组加热元件,沿加热介质腔间隔设置,各加热元件与封板固定,第一、第二可燃气腔上分别配接第一、第二可燃气引出接口。优点:安装和更换加热元件方便;改善气化效果和缩短气化时间以及节能;在冬天可缩短气化时间,节约电能;能满足即时使用要求。
搜索关键词: 液态 气化 装置
【主权项】:
一种液态碳五气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小车(1),该小车(1)的高度方向的下部设有一分隔板(11),分隔板(11)的上部构成为加热介质腔(111),而分隔板(11)的下部构成为产气机构腔(112);一罐体(2),以卧置状态地安置在所述的小车(1)上并且该罐体(1)的长度方向的底部探入到所述的加热介质腔(111)中,在罐体(1)的罐腔的长度方向的下部设置有一具有微孔(231)的微孔板(23),微孔板(23)与罐腔底部的内壁之间构成有一气室(232),在罐体(1)的一端构成有一与所述罐腔相通的并且用于将来自于罐腔中的可燃气体引出的第一可燃气腔(21),而在罐体(1)的另一端同样构成有一作用与所述的第一可燃气腔(21)相同的第二可燃气腔(22);一用于将气化用的空气引入到所述的气室(232)中的产气机构(3),设在所述的产气机构腔(112)中并且与所述的气室(232)相通;一组加热元件(4),沿加热介质腔(111)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并且各加热元件(4)与用于封闭加热介质腔(111)的长度方向的封板(12)固定,其中:所述的第一可燃气腔(21)上配接有第一可燃气引出接口(213),而所述的第二可燃气腔(22)上配接有一第二可燃气引出接口(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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