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装置与其所使用的充电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75464.X | 申请日: | 2010-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93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26 |
发明(设计)人: | 吴嘉豪;林文翔;林贞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22;H02J7/02;F21S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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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照明装置与其所使用的充电器,其充电器适用于连接一移动电话并使移动电话成为一照明光源。充电器包括一本体与一支撑机构。本体上具有一调整元件,而支撑机构的一端连接于本体,其另一端设有用于电连接移动电话的一连接元件。充电器经由连接元件提供电源至移动电话与根据调整元件的设定输出一亮度调整信号至移动电话以调整移动电话的一背光模块的亮度。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与其 使用 充电器 | ||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照明装置包括:移动电话;以及充电器,该充电器包括:本体及支撑机构,该本体设置有一调整元件,该支撑机构连接于该本体,其中该支撑机构的一端设有一连接元件,该连接元件用于电连接至该移动电话;其中,该充电器经由该连接元件提供电源至该移动电话并根据该调整元件的设定输出一亮度调整信号至该移动电话以调整该移动电话的一背光模块的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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