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椒盐花生米及其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53033.9 | 申请日: | 2011-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487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29 |
发明(设计)人: | 赵宪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宪兰 |
主分类号: | A23L1/36 | 分类号: | A23L1/3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4006 山东省烟台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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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椒盐花生米及其加工方法,以花生米为原料,以精盐、茴香、桂皮为辅料,以1000g花生米为标准(称量),精盐25-35g,茴香1.8-2.2g,桂皮2.8-3.2g。其加工方法为:将花生米放入热水中浸泡,边泡边搅拌,然后捞起;将精盐、茴香、桂皮烧煮成汤,拌入花生米中,静置4小时左右;将白砂入锅,炒至50-60℃时投入花生米,用旺火翻炒,当发出噼啪声时,再小火炒6分钟,即可出锅制的椒盐花生米。本发明的椒盐花生米,无论是原料还是辅料,均为采用任何食品添加剂,是纯健康食品,此外因为精盐已经渗入到花生米中,不仅味美可口、酥脆清香而且还可以作为零食、休闲食品均可,其便于携带。 | ||
搜索关键词: | 椒盐 花生米 及其 加工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椒盐花生米,以花生米为原料,其特征在于:以精盐、茴香、桂皮为辅料,以1000g花生米为标准(称量),精盐25‑35g,茴香1.8‑2.2g,桂皮2.8‑3.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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