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至少部分地作为平衡重的电子部件的把手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87464.3 | 申请日: | 2012-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68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乌尔里希·米勒;米尔科·申德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65/12 | 分类号: | E05B65/12;E05B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李慧 |
地址: | 德国费***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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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的把手(1),其具有:在机动车的门(3)上可运动的拉手部件(10);平衡重(40)、其防止在发生事故时作用在机动车上的加速度的作用导致拉手部件(10)而向门(3)外移动;电子部件(50),其对使用者的接近做出反应,并且在做出反应的情况下触发锁闭装置的定义的功能。根据本发明提出,电子部件(50)具有集成到拉手部件(10)中的传感器元件(51)和能够固定到门(3)内侧的其余电子部件(41),其中,其余电子部件(41)至少部分地作为平衡重(40)起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至少 部分 作为 平衡 电子 部件 把手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锁闭装置的把手(1),具有:在所述机动车的门(3)上可运动的拉手部件(10);平衡重(40),所述平衡重防止在发生事故时作用在所述机动车上的加速度导致所述拉手部件(10)向所述门(3)外移动;电子部件(50),对使用者的接近做出反应,并且在做出反应的情况下触发所述锁闭装置的定义的功能,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部件(50)具有集成到拉手部件(10)中的传感器元件(51)和能够固定到所述门(3)内侧的其余电子部件(41),其中,所述其余电子部件(41)至少部分地作为所述平衡重(40)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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