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即食的薏米膨化食品加工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99382.3 | 申请日: | 2013-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683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01 |
发明(设计)人: | 黄建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建康 |
主分类号: | A23L1/18 | 分类号: | A23L1/18;A23L1/29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京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2 | 代理人: | 宋连梅 |
地址: | 3500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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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即食的薏米膨化食品加工工艺,所述加工工艺包括如下步骤:将挑选完的薏米洗净后,放入清水中浸泡2-10小时,待薏米含水量达到15%-20%后,捞起、沥干,再倒入膨化机中进行膨化,最后进行密封包装,即为即食的薏米膨化食品。本发明工艺简单易操作,还能够防止薏米的有效成分不被破坏,且加工后的薏米可直接使用,十分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即食 薏米 膨化食品 加工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即食的薏米膨化食品加工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工艺包括如下步骤:将挑选完的薏米洗净后,放入清水中浸泡2‑10小时,待薏米含水量达到15%‑20%后,捞起、沥干,再倒入膨化机中进行膨化,最后进行密封包装,即为即食的薏米膨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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