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驱动建筑机械有效
申请号: | 201320646715.5 | 申请日: | 2013-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833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发明(设计)人: | C·贝尔宁;D·弗兰兹曼;R·米勒;C·巴里马尼;G·亨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特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C23/09 | 分类号: | E01C23/09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 11326 | 代理人: | 唐超尘 |
地址: | 德国温***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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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驱动建筑机械,其具有机架(1)和底盘(2),所述底盘(2)包括在工作方向(A)上的至少一个左侧走行机构(4L)和右侧走行机构(4R)。建筑机械包括用相对于机架(1)升高或降低搁置于地面上的走行机构(4L,4R)的装置(10L,10R),并且还包括控制单元(14),用来激活用于升高或降低走行机构的装置,以便调节走行机构相对于机架的高度。所述控制单元(14)包括用于识别将由走行机构覆盖的表面相对于机架的高度变化的装置(15)。如果检测到地面高度变化时,控制单元激活用于升高或降低走行机构的装置(10L,10R)以使得相应的左侧走行机构或相应的右侧走行机构升高或降低,以便补偿由于地面高度变化所导致的任何横向倾斜。 | ||
搜索关键词: | 驱动 建筑机械 | ||
【主权项】:
自驱动建筑机械,其包括:机架(1)和底盘(2),所述底盘(2)包括在工作方向(A)上的至少一个左侧走行机构(4L)以及在工作方向上的至少一个右侧走行机构(4R);设置于机架上的至少一个工作装置,所述工作装置具有工作辊(5),所述工作辊(5)与地面接触;用于相对于机架升高或降低搁置于地面上的走行机构的装置(10L,10R);以及控制单元(14),所述控制单元(14)用来激活用于升高或降低走行机构的装置,以便调节走行机构的高度;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14)包括用于识别将由走行机构(4L,4R)覆盖的表面相对于机架(1)的高度变化的装置(15),由此控制单元(14)提供用于在适于调节走行机构高度的控制系统中执行操作的控制模式,其中控制单元构造成当检测到将由走行机构覆盖的地面高度变化时,激活用于升高或降低走行机构的装置,以使得:至少一个左侧走行机构(4L)从其升高位置降低或从其降低位置升高;和/或;至少一个右侧走行机构(4R)从其升高位置降低或从其降低位置升高;从而由地面高度变化所导致的倾斜运动得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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