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香熏兔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410090691.9 申请日: 2014-03-12
公开(公告)号: CN103798818A 公开(公告)日: 2014-05-21
发明(设计)人: 戴云生;曹远勇 申请(专利权)人: 四川皇嘉西屏獭兔养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A23L1/311 分类号: A23L1/311;A23L1/314;A23L1/318
代理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伍孝慈
地址: 621000 四川省***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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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明公开了一种香熏兔及其制作方法,选用鲜兔胴体按重量40~60千份,将所述鲜兔胴体的内脏取出,再清洗鲜兔胴体,再晾干水分;将食盐按重量1.2~1.8千份、胡椒按重量25~35份、生姜按重量100~120份、花椒按重量20~30份、八角按重量45~75份、肉桂按重量45~75份丁香按重量25~35份、檀香按重量25~35份、肉蔻按重量25~35份、白芷按重量25~35份都制备成料粉,并混合均拌制成调料;将所述调料涂抹在所述晾干后的兔胴体的内外表面;将涂抹调料后的兔胴体腌制20~28小时;将腌制后的兔胴体用燃烧的柏木或樟香木进行烟熏,该烟熏的时间为1~3小时。本发明的一种香熏兔及其制作方法,传统与现代工艺相融合,香气四溢。
搜索关键词: 一种 香熏兔 及其 制作方法
【主权项】:
一种香熏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一、选用鲜兔胴体按重量40~60千份,将所述鲜兔胴体的内脏取出,再清洗鲜兔胴体,再晾干水分;步骤二、将食盐按重量1.2~1.8千份、胡椒按重量25~35份、生姜按重量100~120份、花椒按重量20~30份、八角按重量45~75份、肉桂按重量45~75份、小茴香按重量45~75份、良姜按重量45~75份、三萘按重量30~50份、丁香按重量25~35份、檀香按重量25~35份、肉蔻按重量25~35份、白芷按重量25~35份都制备成料粉,并混合均匀制成香料;步骤三、将所述香料涂抹在所述晾干后的兔胴体的内外表面;步骤四、将涂抹香料后的兔胴体置于0~4℃、且卫生、干燥的环境下腌制12小时后,将兔胴体翻一遍再腌制12小时;步骤五、将腌制后的兔胴体用燃烧的混合柏木、樟香木锯末进行烟熏,烟熏温度控制在45~50摄氏度以内,该烟熏的时间为1~3小时,并间歇翻动,熏至兔胴体颜色微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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