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1022403.7 | 申请日: | 2015-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23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7 |
发明(设计)人: | 张豫;黄本胜;俞孜;杨敬锋;梁志鑫;苏方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豫 |
主分类号: | C02F3/32 | 分类号: | C02F3/32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刘克宽 |
地址: | 51007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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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方法,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方法。本发明是要解决现有河流水生态环境修复方法效果持续期短、成本高、易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方法为:一、评定河流的污染程度;二、种植芦苇和播种藻类;三、投放浮游动物和底栖软体动物;四、播种沉水植物;五、投放虾类、草食性鱼类、杂食性鱼类和滤食性鱼类;六、投放肉食性鱼类;七、在芦苇和沉水植物死亡之前进行收割,捕捞底栖软体动物和虾类;两年后捕捞鱼类,本发明效果持续期长、成本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发明应用于河流水污染恢复领域。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动物 藻类 水生植物 鱼类 河流 水生 环境 自我 修复 方法 | ||
【主权项】:
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具体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一、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定待修复河流的污染程度;二、春季在待修复河流深度小于1.5米的区域种植芦苇,种植密度为20~30株/m2,在种植20~30天后向待修复河流中播种藻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藻类的播种量为200~500g/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藻类的播种量为500~800g/m2;三、向待修复河流的水面均匀投放浮游动物,30~40天后向待修复河流中投放底栖软体动物;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底栖软体动物的投放量为30~200g/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底栖软体动物的投放量为200~300g/m2;四、向待修复河流中播种沉水植物;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沉水植物的种植密度为30~70株/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沉水植物的的种植密度为70~100株/m2;五、当沉水植物的覆盖率达到40~60%时,投放虾类、草食性鱼类、杂食性鱼类和滤食性鱼类;其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虾类投放量为1~2尾/m2,草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1~0.03尾/m2,杂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1~0.03尾/m2,滤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1~0.03尾/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虾类投放量为2~3尾/m2,草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3~0.06尾/m2,杂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3~0.06尾/m2,滤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3~0.06尾/m2;六、在上一步投放30天后向待修复河流中投放肉食性鱼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投放量为0.01~0.03尾/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投放量为0.03~0.06尾/m2;七、在芦苇和沉水植物死亡之前进行收割,收割量为二者生物量总和的30%~50%;当年冬季捕捞底栖软体动物和虾类,捕捞量为二者生物量总和的30%~40%;两年后捕捞草食性鱼类、杂食性鱼类、滤食性鱼类和食肉性鱼类,草食性鱼类、杂食性鱼类和滤食性鱼类捕捞量为三者生物量总和的20%~30%;食肉性鱼类的捕捞量为其生物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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