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辅助照明装置的机动车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38782.X | 申请日: | 201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115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5 |
发明(设计)人: | 马里奥·多纳托·圣图奇;斯特凡诺·巴尔托洛齐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乔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6/00 | 分类号: | B62J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晖;李丙林 |
地址: | 意大利*** | 国省代码: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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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机动车(1)包括:机动车本体(2、3、4),沿纵向轴线(L‑L)延伸并且具有前部(2)、尾部(4)和包括在前部(2)和尾部(4)之间的中心部(3);至少两个轮(5、6),约束到机动车本体(2、3、4)上,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约束到机动车本体(2、3、4)上并且可操作地连接到轮(5、6)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到前部(2)的至少一个头灯(12);固定到尾部(4)的至少一个后灯(14)。机动车(1)还包括固定到机动车本体(2、3、4)并且适于被电控制以便被激活和停用的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其中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被布置和定向使得,当被激活时,其照亮位于机动车本体(2、3、4)的中心部(3)下方和/或侧向的地面部分(G1)。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辅助照明装置 前部 中心部 侧向 激活 可操作地 纵向轴线 后轮 电控制 后灯 前轮 停用 头灯 发动机 牵引 照亮 延伸 | ||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1),包括:‑机动车本体(2、3、4),沿纵向轴线(L‑L)延伸并且具有前部(2)、尾部(4)和包括在所述前部(2)和所述尾部(4)之间的中心部(3);‑至少两个轮(5、6),约束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约束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并且可操作地连接到所述轮(5、6)中的至少一个;‑至少一个头灯(12),固定到所述前部(2);‑至少一个后灯(14),固定到所述尾部(4);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固定到所述机动车本体(2、3、4)并且适于被电控制以便被激活和停用,其中所述第一辅助照明装置(30)被布置和定向成使得,当被激活时,其照亮位于所述机动车本体(2、3、4)的所述中心部(3)的下方和/或侧向的地面部分(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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