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发光警示伞有效
申请号: | 201921603988.5 | 申请日: | 2019-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45908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发明(设计)人: | 蔡开展;曾志超;许金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优安纳伞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B3/00 | 分类号: | A45B3/00;A45B25/10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1 | 代理人: | 卞勇 |
地址: | 3622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新型发光警示伞,包括伞骨、伞柄以及伞面,其中,还包括把手、伞帽以及警示件,所述伞帽与伞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把手与伞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警示件与把手或者伞帽卡扣连接,所述把手设有向外凸起的第一卡块,伞帽设有向外凸起的第二卡块,所述警示件设有供把手插入的让位孔,让位孔侧壁设有供第一卡块或者第二卡块卡设的卡扣嵌槽。采用上述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新型设有警示件,可根据需求安装在伞帽,保障行人安全。或者将警示件安装至手把上,使得撑伞更加稳定。除此之外,本新型伞还可存放在汽车上,遇到故障时,可将本新型伞立于车身之后,对后方来车起到警示和提醒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发光 警示 | ||
【主权项】:
暂无信息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建优安纳伞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福建优安纳伞业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921603988.5/,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装配式人行道
- 下一篇:一种方便拆卸的LED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