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有效
申请号: | 202121672051.0 | 申请日: | 2021-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533174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8 |
发明(设计)人: | 冯惠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煜顺畅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3/04 | 分类号: | E04H3/04 |
代理公司: | 惠州华茂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428 | 代理人: | 赵莹 |
地址: | 516001 广东省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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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主体建筑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兼具观光和商铺功能的主体建筑,包括商铺楼,所述商铺楼的上侧中间处设置有升降电梯井,所述升降电梯井的上侧设置有观光室,所述观光室的外侧设置有观光台,所述观光台的上侧设置有导轨,所述导轨的上侧设置有观光车,通过设置的升降电梯井为框架结构设计,并且升降电梯井的外侧铺设有玻璃,从而能够使观光人员在坐电梯时就能够进行初步观光,设置的观光室为透明玻璃搭建而成,从而能够在观光室内进行360度无死角观光,并且不会发生因为天气而无法观光的情况,通过设置的观光车能够在观光车通过导轨在观光台上做圆周运动,从而能够增加观光时的刺激感,观光的体验效果更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兼具 观光 功能 主体 建筑 | ||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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