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脲衍生物无效
申请号: | 92109284.9 | 申请日: | 1992-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490A | 公开(公告)日: | 1993-03-03 |
发明(设计)人: | 竹内诚;高山和久;恩田健一;本家弘之;矾村八洲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之内制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D295/13 | 分类号: | C07D295/13;C07D405/12;C07D403/06;C07D405/14;C07C335/16;A61K31/40;A61K31/17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立平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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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以如上通式(Ⅰ)表示的新颖脲衍生物或其盐,具有k-受体激活作用,作为中枢性镇痛剂是有用的。 | ||
搜索关键词: | 衍生物 | ||
【主权项】:
1、以如下通式表示的新颖脲衍生物或其盐,其特征在于,其中R1、R2:低级烷基、低级链烯基、低级炔基、环烷基,或R1与R2一起,与氮原子共同形成环状基团;R3、R4:氢原子、低级烷基、低级链烯基、低级炔基、环烷基,或R3与R4成一体的低级亚烷基、低级亚链烯基,或式表示的基团,式中,X为氧原子或硫原子,n为1至5的整数;R5:可被取代的碳环基,或可被取代的与苯环缩合的含1-2个氧原子和/或硫原子的杂环基;R6可被取代的苯基X:氧原子或硫原子但是,X为氧原子时,R3、R4为连在一起的可有取代基的低级亚烷基、低级亚链烯基或式表示的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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