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抵消振动用的振动补偿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4192728.8 | 申请日: | 1994-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549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06 |
发明(设计)人: | J·G·马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F·L·史密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F15/26 | 分类号: | F16F15/2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崔幼平,林长安 |
地址: | 丹麦***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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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振动补偿设备可用来抵消船舶的主发动机或其他激励的不平衡转矩及由此而产生的振动,该设备具有两根平行排列在一壳体内的轴(38、39)。每一轴上都装有一个具有相同偏心质量的转动体(49、50),每一个转动体都有一个转动体部(49F、50F)是固定地装在轴上的,还有一个转动体部(49L、50L)则是装在轴上而可松开转动的。所说两根轴通过一个传动机构相互连接、各以相反方向旋转并被一个驱动电机及一个控制和同步装置以数倍于激励源的转速同步驱动。转动体的两根轴(38、39)基本上都在竖直方向。 | ||
搜索关键词: | 抵消 振动 补偿 设备 | ||
【主权项】:
1.一种振动补偿设备,可用来抵消船舶的主发动机或其他激励源的不平衡转矩及由此而产生的振动,该设备具有两根平行排列在一壳体内的轴(8、9;38、39),每一所说轴上都装有一个具有相同偏心质量的转动体(19、20;49、50),每一个所说转动体都有一个转动体部(19F、20F;49F、50F)固定地装在轴上,还有一个转动体部(19L、20L;49L、50L)则是装在轴上而可松开转动的,所说两根轴通过一个传动机构相互连接、各以相反方向旋转并被一个驱动电机及一个控制和同步装置以数倍于激励源的转速同步驱动,其特征在于,转动体的两根轴(8、9;38、39)基本上都在竖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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