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热可塑性树脂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5120405.X | 申请日: | 1995-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52004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6-18 |
发明(设计)人: | 苏文义;张界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51/00 | 分类号: | C08L51/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国平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热可塑性树脂组合物包括5-90重量份由橡胶接枝共聚物(A)、二烯系橡胶、丙烯基系共聚物与苯乙烯系单体、丙烯腈系单体及任选的可共聚合单体的混合物形成的接枝共聚物(C);10-95重量份由橡胶乳液、苯乙烯系单体、丙烯腈系单体及任选的可共聚合单体乳化接枝聚合而得的接枝共聚物(D);0-60重量份由苯乙烯系单体、丙烯腈系单体及任选的可共聚合单体聚合而得的共聚物(E);以及相对于100重量份的上述三组分的40-200重量份的聚碳酸酯(F)。 | ||
搜索关键词: | 可塑性 树脂 组合 | ||
【主权项】:
1、一种苯乙烯系树脂组合物,包括:(1)5-90重量份的接枝共聚物(C),该接枝共聚物(C)是按如下方式得到的:将0.1-10重量份的重量平均粒径为0.05-0.8μm的橡胶接枝共聚物(A)、2-25重量份的二烯系橡胶及0.1-10重量份的丙烯基系共聚物(B)与总重量为100重量份的下述单体混合物:45-80重量份的苯乙烯系单体、15-50重量份的丙烯腈系单体及视需要而任选的0-40重量份的可共聚合单体进行本体和/或溶液共聚合;(2)10-95重量份的接枝共聚物(D),该接枝共聚物(D)是按如下方式得到的:将50-85重量份(干重)的重量平均粒径为0.05-0.8μm的橡胶乳液与15-50重量份的苯乙烯系单体、丙烯腈系单体及视需要而任选的可共聚合单体混合物进行乳化接枝聚合;(3)0-60重量份的共聚物(E),该共聚物(E)是按如下方式得到的:将50-80重量份的苯乙烯系单体、20-50重量份的丙烯腈系单体,及视需要而任选的0-40重量份的可共聚合单体进行共聚合;以及(4)相对于总量为100重量份的接枝共聚物(C)、接枝共聚物(D)及共聚物(E),40-200重量份的聚碳酸酯(F)。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5120405.X/,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