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无效
申请号: | 96214237.9 | 申请日: | 1996-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2267682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1-19 |
发明(设计)人: | 黄廷垣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廷垣 |
主分类号: | A45B25/02 | 分类号: | A45B25/02;A45B25/0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树明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包含有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中间可活动环、上固定环、中蝶、结合件及伞布;伞支骨藉结合件而枢接于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套设于伞主骨成可自由滑动状;伞布藉结合件张设于伞支骨上;其特征为伞主骨、伞支撑骨、伞支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结合件、伞布、中蝶是使用同一种热塑性复合材料制成,使伞不但轻并具有足够之机械强度、并可完全回收再使用且具有安全性。 | ||
搜索关键词: | 完全 回收 使用 安全性 | ||
【主权项】:
1、一种可完全回收再使用并具安全性的伞,包含: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结合件、中蝶及伞布;其中上固定环固设于伞主骨近顶端处;中间可活动环滑动地套设于伞主骨;伞支骨之一端藉结合件枢接于上固定环;伞支撑骨之二端各套固一结合件,其一端以结合件枢接于中间可活动环,另一端以结合件配合中蝶而枢接于伞支骨;其特征在于:所有元件,包括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上固定环、中间可活动环、中蝶、结合件、伞布,均由同一种热塑复合材料制成;其中伞主骨、伞支骨、伞支撑骨是由连续性纤维编织含浸热塑性树脂拉挤成型之管材或棒材所制成。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廷垣,未经黄廷垣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6214237.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激光视、唱盘防护包装盒
- 下一篇:不锈钢组合直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