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燃烧口含无毒香烟制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7116828.8 | 申请日: | 1997-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76075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18 |
发明(设计)人: | 宋国合 | 申请(专利权)人: | 宋国合 |
主分类号: | A24B13/00 | 分类号: | A24B13/00;A24B15/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许淑芳 |
地址: | 157600 黑龙江省***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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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利用从烟草中提取的有益成分,剔除焦油等对人体的有害物质,添加一定数量的纯天然医药保健成分精制而成的一种不燃烧口含香烟制品。不但能满足对香烟的需求。又可起到提神醒脑、消除疲劳、减肥等作用,同时不能达到与吸烟同样的效果。一种适用于禁烟场所的口含佳品。吸烟者用之可行到吸烟的享受,长期使用又可达到戒烟的目的,有益健康,不产生任何副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无毒 香烟 制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不燃烧的口含香烟代用品,其特征是由含有可溶性淀粉35~45%、烟碱0.08~0.11%、可可粉15~25%、咖啡因0.5~1.2%、中药制剂8~12%及调味剂、成型添加剂的原料组分(重量)加工成的片剂,所述中药制剂主要由甘草粉70~80%(重量)、人参皂甙粉3~5%(重量)、黄芪粉15~25%(重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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