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体挥发器无效
申请号: | 97205314.X | 申请日: | 1997-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304043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13 |
发明(设计)人: | 刘树仁;李春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树仁;李春林 |
主分类号: | F24C15/00 | 分类号: | F24C15/00;F17C7/04 |
代理公司: | 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樊南星 |
地址: | 110045 辽宁省沈阳市***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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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液体挥发器是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一种新型节能装置。是由连接管、气体控制器、气相管、气相孔、挥发筒和液体控制器组成,并用金属管材制作的器械。液体石油气钢瓶内安装液体挥发器,既可使液化石油气全部燃净,不剩残液,又可直接燃烧液化气残液及液态碳五燃料。使用本实用新型构造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广泛适用于城乡千家万户。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挥发 | ||
【主权项】:
1、液体挥发器是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新型节能装置,是由金属管制作,其特征在于设计由连接管(1)、气体控制器(2)、气相管(3)、气相孔(4)、挥发筒(5)和液体控制器(6)构成,有效控制钢瓶内气体的流向和液体的挥发部位,形成压差,促使液体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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