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基质明胶载体的去活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8125672.4 | 申请日: | 1998-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225819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8-18 |
发明(设计)人: | 李晓光;孙福玉;沈淙;王春华;王勃生;杨志伟;姜雪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 |
主分类号: | A61K35/32 | 分类号: | A61K35/32;A61L2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技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金向荣 |
地址: | 1000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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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生物医学的材料制备领域。特别适用于生物医学中骨形态发生蛋白(BMP)的骨基质明胶载体。本发明方法是利用还原剂破坏其分子内和分子间的二硫键和天然活性的空间构象,使双体结构还原成单体结构,失去诱导活性并与胶原蛋白去复合。该方法的特点是破坏维持蛋白质生理活性的分子结构和构象,提高了抽提去活效率。 | ||
搜索关键词: | 基质 明胶 载体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骨基质明胶载体的去活方法,该方法是将新鲜的牲骨股骨去骺端,剔除肌肉、筋膜和骨髓后进行脱脂、脱水处理,其特征在于脱脂脱水处理是在1∶1的乙醇、乙醚中进行后并于4℃再进行破碎研磨,过筛,保留75-425μm尺寸大小的组分,1mol盐酸脱钙,水洗至中性后再次脱脂并干燥,保存,再将所获材料脱钙骨基质DBM经2molCaCL2,0.5mol乙二胺四乙酸钠(EDTA)pH8.0,55℃温水顺序抽提(5倍体积,搅拌过夜)后,再采用含有还原剂与变性剂溶液,按5-10倍体积与DBM混合并于室温下抽提24-48小时,抽提后用8mol尿素洗涤,再用pH5.5的酸溶液于60℃下处理8-12小时,用水充分洗涤至中性,冷冻干燥后,将所得去活骨基质明胶粉粒置于4℃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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